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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茶叶加工用水、冲洗加工设备用水应达到GB 5749的要求。
3) 应有与加工产品、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加工、包装车间和仓库。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得混放。
4) 加工厂应有更衣室、盥洗室、工休室,应配有相应的消毒、通风、照明、防鼠、防虫、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1.1.1.3.4 加工设备
1) 宜使用铅及铅锑合金、铅青铜、锰黄铜、铅黄铜、铸铝及铝合金材料制造接触茶叶的加工零部件。液态加工设备禁止使用易锈蚀的金属材料。
2) 加工设备的炉灶应布置在生产车间墙外;需在生产车间内添加燃料,应设搬运燃料的隔离通道,并备有燃料贮藏箱和灰渣贮藏箱。
3) 可用电、天然气、柴(重)油、煤作燃料,少用或不用木材作燃料。
4) 允许使用无异味、无毒的竹、木等天然材料以及不锈钢、食品级塑料制成的器具和工具。
5) 有机茶加工应采用专用设备。
1.1.1.4 加工方法
1.1.1.4.1 可以使用机械、冷冻、加热、微波、烟熏等处理方法、微生物发酵和自然发酵工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