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茶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发布时间 2009-06-04 浏览 27798 次
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置等。

  11.4制定产品标识、追溯和召回制度,确保出厂的产品在出现安全卫生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

  11.5制定并执行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程序,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11.6制定并执行生产和管理人员健康检查和疾病报告、疾病监督程序。

  11.7制定并实施职工培训计划,保证各岗位的人员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技能。

  11.8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内部审核,每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

  11.9制定并执行产品卫生质量管理、检验和纠偏程序。

  11.10各项生产和质量控制活动应做好记录,制定并执行记录的标记、收集、编目、归档、保管和处理等规定。质量记录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并具有卫生质量的可追溯性。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

12.对于必须使用传统工艺生产加工的,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在确保产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按传统工艺生产加工。

13.本规范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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