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茶叶行业自律公约
发布时间 2013-01-18 浏览 23917 次
伪劣产品及其他商业欺诈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形象。第七条 遵守市场规则,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在行业内提倡比质量、比服务、比诚信;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低价销售、抬价抢购等恶性竞争行为;要自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同业利益,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第九条 加强本行业相关单位之间在经营管理、技术进步、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沟通,互通信息,团结协作,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反对相互封闭、贬低对方等损害同业权益的行为。第十条 要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宣传企业和品牌,不含虚假内容,不夸大误导消费者,不贬低同行与他人产品。第十一条 要加大科技、人才投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第十二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行业的监督和批评。第三章第十三条 福建省茶叶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负责向公约成员单位传递茶叶行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有关信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成员单位的意愿和要求,维护成员单位的正当利益,对成员单位遵守工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第十四条 本公约成员单位应充分尊重并自觉遵守本公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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