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茶
发布时间 2013-02-15 浏览 25408 次
规则产品均庇按批(唛)为单位,同批(唛)有机茶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致。6.2 交收(㈩厂)检验6.2.1 每批产品交收(出厂)前,生产单位应进行检验,检验什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出厂)。6.2.2 交收(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品质、水分、粉末、净含量和包装标签。6.2.3 卫生指标为交收(㈩厂)定期抽检项目。6.2.4 总灰分、水浸㈩物、粗纤维为交收(出厂)抽检项目。6.3 型式检验6.3.1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刘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a)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b)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6.3.2 型式检验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6.4 检验结果判定6.4.1 凡劣变、污染、有异气味茶叶,均判为不合格广:品。6.4.2 卫生指标检验不合格,不得作为有机茶。6.4.3 交收检验时,按6.2.3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其中有一项检验不合格,不得作为有机茶。6.4.4 型式检验时,技术要求规定的各项检验,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不得作为有机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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