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评价体系、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将报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分别备案,并进行社会公示和推广应用等活动。第四条 通过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逐步实现以下目标:建立中国
茶叶行业信用体制和信用管理运行机制,树立中国
茶叶行业企业信用形象,塑造企业信用品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降低社会信息成本,创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信用环境。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为确保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中国
茶叶流通协会成立了
茶叶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信评委),信评委下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评办”)。信评委是协会开展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把握工作方向,指导和监督相关管理办法、标准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指导和监督日常工作和行为;与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新闻媒体的联系。中国
茶叶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法定代表人王庆同志担任信评委主任。拟邀请商务部信用办、国资委行业办、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研究院等单位的领导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