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实施多日——散装茶叶难觅“出生证”
发布时间 2013-12-24 浏览 23509 次

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41条规定,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散装茶叶在此规定的范围之内。

不过,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市场上销售的散装茶叶,大部分存在“出生日期不明”、标志缺失等问题。记者同时调查了解到,目前不少消费者热衷通过互联网购买茶叶,相关人士对此提醒消费者,与在实体店铺购买散装茶叶相比,网购茶叶的风险更大。

散装茶“身份不明”

记者近日走访市场了解到,很多茶叶都是现买现包装,很少标注有生产日期。

记者来到航海路茶叶市场,很多店面的货架上都陈列着各种精美的包装礼盒,茶叶则放在冰柜里。销售人员称顾客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购买各种档次的包装礼盒,茶叶过秤后直接装盒。记者逛了几家茶叶店,店员都称出售的是今年的新茶,但却不能提供茶叶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

在郑州市纬四路一家茶叶店,记者看到散装茶叶大都放在大玻璃罐内,在罐外面贴着茶叶的生产地址,却没有生产日期。据店主介绍,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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