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1-07 浏览 25314 次
真进行清理整顿。要加强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为农民提供服务应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得将一些已经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同时,要防止出现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前突击清欠、预收乡统筹费和村提留等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要继续落实好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专项治理的部门责任制,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加大查处力度。抓紧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各项制度。要修订和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巩固改革成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六)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有效办法,妥善处理乡村不良债务。乡村债务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过程。这个问题不是农村税费改革中新出现的问题,原则上应与农村税费改革分开处理。要认真清理乡村债务,摸清底数,分清责任,区别情况,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应剥离的剥离,该清偿的清偿,能核销的核销。当前,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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