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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1984-07-19
【实施日期】1984-07-19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育改革委员会、商业部、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1984年7月19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体改委、商业部、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近几年来,农村商品流通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并已收到一定成效。但从总体看,目前我国农村商业体制与商品生产迅速发展的形势还很不适应,必须进行根本性的改革。要在前一段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探索搞活流通的新途径,新形式。在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下,要积极发展多渠道经营,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供销合作社要在农民入股、经营服务范围、劳动分配制度等方面大胆突破,把供销社办成充满活力的集体所有制商业,在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沟通城乡物资交流中起更大作用。
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