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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1983-09-01
【实施日期】1983-09-0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发展海洋渔业若干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1983年9月1日
国务院同意农牧渔业部《关于发展海洋渔业若干问题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海洋渔业要开创新局面,走出新路子,必须从指导思想上扭转片面强调捕捞、忽视保护和增殖资源的偏向。要健全渔业法规,加强渔政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和积极增殖近海渔业资源,大力发展养殖业,突破外海和远洋渔业。要千方百计提高水产品的质量,搞活流通渠道,改善市场供应,尽快解决城乡人民吃鱼难的问题。
新修订的《关于东、黄、渤海主要渔场渔汛生产安排和管理的规定》,是经过反复研究的仲裁意见,从明年起,坚决贯彻执行,三年后再修订。对有争议的问题,各地要从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这个大局出发,互谅互让,做好渔民的思想工作,避免纠纷。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