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供销社关于推进“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1-16 浏览 25046 次
产经营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坚持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要根据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对基层社建制、布局进行合理调整,通过组织农民从事生产经营和搞好基层社自身的业务经营,大力发展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或经营项目,培育特色经济。

  3.坚持合作制原则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原则。组织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必须坚持自愿、平等、民主、互利的合作制原则,通过宣传、发动、组织、引导,主要采用经济手段使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组建民有、民管、民享的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办成“官办”组织;对基层社的体制改革和发展“一化组单体”工作,则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基层社和所建立的单体企业及连锁店(点)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4.坚持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的原则。要正确处理基层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单体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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