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1-18 浏览 25124 次
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04〕163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地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农牧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监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粮食部门负责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商务、民族宗教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畜禽定点屠宰和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尽快制定银川市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分工明确的突发性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理责任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