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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强产地环境、农产品包装标识监管,实行市场准入及质量跟踪制度,建立强有力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认定无公害产地100个,认证产品50个;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30个。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农产品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年内争取完成省级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两个市级质检中心建设立项,各市争取在1-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建立检测室。进一步加大大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扩大畜产品监测范围,及时发布检测信息。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的整治。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试点。以蔬菜等农产品为重点,选择1—2个城市,探索“ic卡管理”、“联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
加强肉品管理。认真落实畜禽定点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格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