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我省市场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10 浏览 28883 次
省绝大部分地县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市场设施落后,有的地县仍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有的甚至只有“草皮街”。为此,我省市场建设的重点应放在继续发展城乡集贸市场上,有步骤、有计划地改变以路、街为市的状况,重点扶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搞好集贸市场建设。争取到“九五”末期,全省集贸市场发展到4,000个,每个县至少新建2-3个有相当规模的集贸市场。

  2.进一步发展商品市场,建设一批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

  以昆明为依托,在我省重要的农副产品、工业品集中产地、销地或集散地,建立一批大宗农副产品、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在滇南、滇西、滇东、滇东北地区,建立一批区域性的粮食、茶叶、食糖、橡胶、蔬菜、热带水果、油料、药材、牲畜、皮张等大宗农产品及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在昆明等中心城市和主要边境口岸,建立一批规模大、设施好、交易方式先进的大型综合商场、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试办规范的商品期货市场,建立和完善期货交易管理规章。

  3.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建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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