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我省市场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10 浏览 28861 次
市场、股票市场、外汇交易市场。建立全省证券交易中心和分支机构,试办金融期货市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省的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积极发展从事证券交易的各类投资机构。争取到本世纪末,全省建立1个大型的证券交易中心,20个证券市场,8个外汇交易市场,3-4个资金拆借市场,15个证券经营机构。

  2.大力发展劳动力市场。改革劳动、人事制度,逐步形成就业竞争机制及以市场供求和劳动生产率共同决定的劳动力价格(即工资)形成机制,建立劳动力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有效地配置人才资源的多种形式、多个层次的劳动力市场,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力服务机构。争取在本世纪末,全省所有地州,三分之二的县(市)建立起自己的劳动力市场,在昆明建成一个大型的多功能的、辐射全省的劳动力市场,开展劳动力交易、就业咨询、劳动力供求信息服务、就业培训等,开拓对国外的劳动力输出。

  3.大力发展房地产市场。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住房商品化,建立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形成合理的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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