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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1990-08-25
【实施日期】1990-12-2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1990年8月25日
(1990年4月5日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0年8月25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
第三章 自治县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
第五章 自治县的文化建设
第六章 自治县的边远和贫困山区建设
第七章 自治县内的民族关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是云南省辖区内傣族彝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