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发布时间 2014-02-13 浏览 25107 次
、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交流和经济联合。

  自治县内隶属上级国家机关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尊重自治县的自治权,并接受自治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并从资金、物资、技术、人才培训、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从信息、流通上提供服务;从信贷上给予照顾。

  第二十八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发展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事业,在国家扶持下,实行民办公助、民工建勤或以工代赈的办法,加快乡村公路和驿道建设,同时发展民间运输。

  第二十九条 自治县的商业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渠道少环节的商品流通体制。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要发挥主渠道平衡供求的作用,为发展商品经济,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

  自治县的国营商业、医药企业、供销合作社享受国家民族贸易政策的照顾。

  第三十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出口商品生产,依照国家规定,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所得外汇留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