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发布时间 2014-02-13 浏览 25113 次
育方针,自主地制定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教育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

  自治县首先要普及初等教育,有计划分阶段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发展以适用技术、技能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切实办好民族教育,加强成人教育,鼓励自学成才。重视扫盲和幼儿教育。

  自治县的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人才。

  第三十七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特殊措施,积极发展民族教育。对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山区,设立以寄宿制、半寄宿制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中小学。

  对边沿山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定向招生。对以少数民族为主的小学,有条件的推行双语双文教学,没有民族文字的用民族语言辅助教学。同时推广普通话。对不能升学的中、小学毕业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积极办好教师进修学校,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师资素质,培养一支合格的、稳定的教师队伍。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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