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发布时间 2014-02-14 浏览 25314 次
的自然资源由自治县优先合理开发利用。并且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引进资金、技术和设备,同省内外合作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在开发资源的时候,要讲求经济效益,保护生态环境。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乡镇企业依法开采矿产资源,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的资源。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支持上级国家机关在自治县兴办企业,开发资源。并且,依法监督自治县内隶属于上级国家机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它法律的规定,照顾自治县的利益,照顾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第三十条 自治县的商业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渠道、少环节的商品流通体制。在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不受行政区划和经营层次的限制。鼓励发展联合,开展竞争。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自治县的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医药企业,享受国家民族贸易政策规定的各项照顾,积极参与市场调节,发挥主渠道和平衡供求的作用。

  自治县的供销合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