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我省食品卫生安全执法和监督王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16 浏览 26987 次
负责对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用药控制、对无公害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和出口基地及大中城市农产品市场农药残留的动态监测;对食用农产品生产领域、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以及与食品有关的动植物疫病的监督管理;对农业t转基因生物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和使用管理监督,对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量检测;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行动计划;动物防疫。

  3.卫生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业)进行卫生许可及相关日常监督,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条件进行评价及监督,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的食品包装材料等产品进行安全性审查并监督,对禁止使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工具等做出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组织食品卫生、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发布监测信息及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承担食品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工作;指导公众饮食与健康,促进公众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的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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