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下一主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
(十九)加强农业科技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切实保护农业科技机构及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研究制定与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接轨的地方性农业科技法规,为我省农业科技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农业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工作,把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作为重要职责。要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认识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深刻影响,把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和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科技政策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