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2-23 浏览 23807 次
景广阔、科技含量高、区域带动能力强的绿色食品企业要积极给予扶持,金融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申请的贷款要给予优先安排,并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条件。省政府决定从2002年起,对获得绿色食品质量认证并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对企业技术改造、专卖店设立、基地建设予以优先立项。

  六、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借助博览会、展销会、经济洽谈会以及在云南农业信息网上开辟绿色食品专栏、绿食食品企业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省绿色食品,扩大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各地州市县要在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中设立绿色食品专销点,同时要对进入专销点的产品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质量监控。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国有、集体和民营企业参与绿色食品的市场建设和营销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在昆明建设一个绿色食品批发市场。在省内主要城市,黄金旅游沿线以及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建立绿色食品销售专营店,统一外观形象和广告宣传。专营店建设由政府给予扶持,企业自主经营。要加强市场管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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