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贵州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25 浏览 25244 次
的食品,要立即封存或扣押,清查销售点,做到上追供货方,下查销售去向。对餐饮单位是否购买、存放、销售和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这类食品流向消费者。同时,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专人负责制,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的有关使用规定。

  (四)加大对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的整治。

  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地、学校等集体食堂的监督管理,对采购、贮存、加工食品过程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通过完善重大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的报告和处理机制,预防中毒事件发生,提高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减轻中毒事件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降低食物中毒风险。

  (五)开展地方特色小吃专项整治。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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