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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完善特殊药品安全监控措施,从源头上加强对特殊药品的日常管理,对特殊药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确保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依法、有序进行,保证对特殊药品的合法需求并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重点检查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特殊药品购入、使用和管理情况。
(五)加快药品监督诚信评价体系建设。
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开展药品安全信用记录与分类管理,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逐步建立药品监督诚信评价体系,建立省、地、县三级信用运行体系和与开展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