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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求国家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连界及边境地区和贫困山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投资安排中,加大对六省区市县际油路建设和实施通畅工程及通达工程的倾斜,对西南落后地区二级公路建设为主的经济路、旅游路建设安排专项。将边境地区沿边公路的建设纳入国家规划,给予重点支持。增加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连界及边境地区和贫困山区交通建设的支持和补助力度,降低或免除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对西南地区铁路建设项目给予更多的国债和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支持。支持边境地区口岸建设,并给予税收优惠。
(四)请求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加大对西南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尽快使西南地区农村公路通达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五)请求国家帮助协调东、中部地区,同标准、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