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04 浏览 25992 次
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食品生产质量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使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得以建立;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整治内容、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内容。着力整治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

  (二)整治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全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整治重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尤其是粮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等品种,以及酱油、醋、冷冻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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