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04 浏览 25987 次
要案,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关闭一批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对在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行政机关人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必须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力加强舆论监督,设立公开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线索,营造有利于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引导,改进服务。各地应进一步改善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发展的引导和指导,支持企业改进技术装备,积极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技术,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卫生强制性标准,主动采用先进食品标准,积极发展优质精深加工食品的生产。大力培育食品生产龙头企业,积极宣传食品生产加工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大力发展区域性或行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技术开发、质量检验、咨询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加快培育专业性的行业协会,发挥其在加强食品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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