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下一主题:四川省农作物种子“三
19、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建立高校科技园区。鼓励科技人员跟踪国内外先进水平,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及产品。充分发挥国防工业优势,进一步搞好军转民工作。促进我省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军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联合进行研究和开发,促进产学研联合,使技术、资金、设备、人才等要素实现优化组合。
20、继续鼓励和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和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引进高新技术成果,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培植高新技术生长点。对部分重点民营科技企业,在立项和资金上给予适当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经省科委认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和省对独立科研机构的税收优惠和其他优惠政策。积极筹建四川省民营科技投资公司。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人事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党团关系、人员培训及机构审批(认定)、职称评定的指导和管理,切实解决其发展中的困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