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3-16 浏览 23910 次
力争2010年农产品出口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3-5家。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基地+标准”模式,培植农产品出口基地和品牌,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培植基地。根据我市农业资源条件和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分布特点,以龙头带动产业,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基地+标准”发展模式,重点加强酒类、肉类、水果、蔬菜、生丝、中药材、茶叶等出口基地建设。整治畜牧生产大环境,积极扩大生猪备案养殖场数量。结合泸州地方经济特色,建立水果、蔬菜、生丝、中药材、茶叶出口生产基地。大力推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认证,指导企业按出口国标准发展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培植品牌。以酒类、肉类、水果、蔬菜、生丝等产品为重点,大力发展深加工产品和特色产品出口。支持企业培育农产品品牌,做好申报工作;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商标注册、出口注册;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开展自主研发,支持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

  力争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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