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省政府重点抓好的十件大事和十项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9 浏览 36299 次
工龙头企业的生产用电要按农业用电收费;地税部门要坚决落实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省农业龙头企业跨地区进入山区联营或独资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分支机构,以及省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公司和控股公司,享受省扶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把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资金投入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增加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促进渔民转业转产。

  此项工作由省农业厅牵头实施,分工由李容根副省长主抓。

  五、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开拓国内市场

  1.工作目标

  促进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省内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得到有效拓展,省外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确保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2.主要措施

  (1)努力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完善鼓励和引导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改善消费环境,改进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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