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1 浏览 38877 次
、承建单位和其他单位及个人。近年来,各地就清理和偿还教育债务做了许多工作,截止2003年,仍欠债25.97亿元。各地原定的还款计划和承诺未能兑现,沉重的债务给教育部门和学校带来很大压力,债务纠纷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我区的教育发展和改革造成严重后果。从2004年起,我区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停止征收乡统筹和村提留,过去用于还债的主要经费来源已经截断,解决农村教育欠债问题迫在眉睫,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目标。

  立足于妥善解决“普九”欠债问题并坚决杜绝新的“普九”债发生,维护中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县长是化解“普九”债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经费。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争取在今后5年左右的时间内逐步化解现有“普九”欠债。

  3.主要措施。

  (1)防止新债发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禁再举债建设农村中小学校。今后,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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