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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4-03-05
【实施日期】2004-03-0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第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大力推进我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标准化在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农业标准化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带动各种生产要素的科学配置和优化组合,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养、规范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农业标准化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规范农业生产、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