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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管理: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农业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协调合作,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各自优势,通过“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方式共同做好项目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经费扶持,督促检查以及各项服务工作。
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要把实施“教育兴农金色项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建设统筹规划;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
自治区科技部门、高等院校为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和师资培训。
各地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通过竞标方式承领实施项目。项目学校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建立领导机构,确定项目责任人;须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分阶段的目标任务;项目建设实行分级责任制,运用市场机制运作和管理,参与项目实施各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相应的奖惩制度。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定期对项目进行监测、评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