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1 浏览 38836 次
“学校的立项。

  “示范基地”学校的必备条件是:学校实验用地面积不少于60亩;具有实力较强的农类专业师资;地方政府保证有经费配套并有组织协调能力,并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认定达到“合格”等级的中等职业学校。

  5.实施时间。

  项目从2004年开始实施,至2007年完成。

  三、城乡帮扶计划

  (九)城市帮扶农村中小学项目。

  1.背景。

  根据国家的要求,我区从1996年开始了区内的支教工作。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动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厅字[2000]13号),广东省开始向我区派出对口支援的支教教师;同时,区内南宁、柳州、北海、玉林、桂林等市也派出支教教师,“两个工程”正式启动。7年来,全区派出支教人员近3.2万人,有近1.9万个后援单位为受援地区学校作出贡献。有15000余所贫困地区的薄弱学校得到不同程度的支援;资助贫困生总人数为94879人次,投入资金13864万元,捐物折款8955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15524期,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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