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2 浏览 28197 次
精钠和色素以及重金属污染;查饮品的饮用安全和卫生问题;查米面加工厂,严格监督陈化粮使用的渠道,严防矿物油进入食品加工环节;查水产品干制、腌制、水发加工点,严禁使用甲醛、双氧水、敌敌畏等禁用品;查肉制品加工厂,防止使用病死肉及回收过期变质肉制品;查冷冻肉类产品非法入境。下半年开始实施肉制品等新10类食品无证生产查处行动,加大对50种食品监督抽查力度;着力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等五项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召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加强对农村地区“小酒坊”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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