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2 浏览 28189 次
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开展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添加药品成份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并取缔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

  2.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商广字[2005]第56号)部署,由自治区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坚决打击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的商业欺诈行为。

  3.继续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秩序的专项整治,规范中药饮片包装和生产、经营行为。

  4.开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检查和医用体外诊断试剂、角膜接触镜经营、使用的专项检查和整治,查处无证经营和经营、使用无注册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5.开展对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展示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

  (二)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

  将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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