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5 浏览 26040 次
的原则,采取小分队招商或网上招商、组织园区业主及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区外境外招商、展销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等方式,吸引境外、国外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到我区投资、落户,共同开发南亚热带农业资源。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养大户,通过承包开发、龙头延伸、优势扩张、种业辐射等途径,带种子种苗、信息、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到区外乃至国外发展优质农产品基地。继续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农业经济开发与合作,认真实施中国——越南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建设,积极发展“两头在外”农业,促进我区农业要素与区外境外土地资源、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抓紧做好外资项目的落实工作,加快农垦系统中委农业合作剑麻种植加工示范项目建设,全面实施桂西农村综合发展项目,做好世行和英国政府混合贷款在广西桂北少数民族山区综合扶贫开展项目、全球环境基金桂西石山地区生态项目和亚洲开发银行农村生态示范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抓紧落实桂林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签约项目,使之尽快产生效益。

  七、加快农村富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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