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5 浏览 26046 次
套改革,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与此同时,着眼于保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九、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更加自觉地从全局出发,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指导地位,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确定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经济政策措施时,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放在优先位置,作为重中之重。市(地)、县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并选派得力干部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强化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要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多办实事,继续把农民增收作为检验各级政府和农口部门工作实绩的主要指标,实行农民增收目标责任制,把任务、职责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巩固和扩大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