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工作的意见及各部门工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5 浏览 30933 次
部门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审查条件和程序,确保发证质量,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通过审查。特别是磷化锌、磷化铝、对硫磷、甲拌磷等剧毒农药,各级质监部门在受理企业申请、组织生产条件审查时,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申请,坚决不予受理。

  四、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单位及个人,要坚决依法处理。

  五、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的分工,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中质量卫生安全的抽查、监管。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业的监管。从企业保证‘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必备条件抓起,采取生产许可、出厂强制检验等监管措施,在加工源头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销售,并加大执法监督和打击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力度”。

 

附件6:

全区环境保护部门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