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07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7 浏览 23059 次
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落实专项扶持资金,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起步难、发展更难的问题。要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紧密结合国家各项重点农业工程和项目开展申报和承担实施工作,积极探索落实项目资金和各类扶持资金的新途径。要督促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用途和已申报的内容,使用示范项目建设资金;要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向全体成员公开,并设置“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资金”明细帐,实行专帐核算。各级农业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以及用于人员经费补助和接待费用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扶持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经济、社会效益。

  三、要加强检查督促,实行动态管理。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保优汰劣。各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请在今年底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示范单位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示范单位的示范

1  2  3  4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