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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重点对象。将管理水平较差、有制假记录和质量卫生保证能力不稳定或以往监督抽查质量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作坊式生产加工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作为监管的重点。
(三)突出重点内容。将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食品制假售假行为、无证无照生产行为等内容作为整顿重点。
(四)突出重点品种。将粮、肉、蔬菜、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以及保健食品等作为监管的重点,切实解决上述食品抽检合格率不高的问题。
各区、各相关监管部门要结合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本单位的监管重点,确保职责履行到位、监管措施到位、整治效果到位。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05年12月25日前)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监管部门按照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确定整顿规范目标和工作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