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5 浏览 24794 次
求,进一步加强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清查力度,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清理整顿效果。

  相关监管部门要遵循积极稳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深圳实际,制订《深圳市豆制品卫生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豆制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豆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大豆制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提升我市豆制品的生产水平和卫生质量。

  相关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防止以罚代刑、以收代罚、罚过放行和随意处罚现象的发生。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3月10日前)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进行验收,并将整顿工作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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