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下一主题: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清查摸查。每年5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按照本《规划》的整治措施要求,深入细致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清查,对清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排除险情,研究制订整治措施,为整治工作做好相关准备。
4、整治规范。每年6月至9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清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和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整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5、检查验收。每年10月至11月,在各区县政府、各市级有关部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市各有关部门制定验收办法并组织专项整治督查组对各地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六)社会信用建设
主要目标
继续深入探索社会信用建设,积极推进经济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管理,经济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企业信用奖惩制度。继续做好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披露、评级管理。继续完善有关信用建设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改善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
主要任务和措施
1、加强政府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