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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整顿办法:通过全面排查,根据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一般企业、重点规范企业、重点监管企业、打击取缔企业四种类型,进行动态监管,分类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05年10月15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整顿范围和目标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统一组织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要于10月20日前报省质监局备案。
(二)清理整顿阶段(至2006年2月底前)。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