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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7-03-09
【实施日期】2007-03-09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梅州市2006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生产企业的决定
梅市府[2007]第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重要部署,我市广大企业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积极争创名牌,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为此,市政府决定通报表彰梅州市荣获2006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生产企业的广东梅县雁球食品有限公司(雁球牌山泉米粉)、广东梅县嘉俊金柚食品厂(嘉俊牌金柚凉果)、广东大埔县西岩茶叶集团有限公司(西竺牌岩中玉兔)、广东兴宁恒兴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恒兴牌原味纯鸡粉)等4家企业,并对每家企业给予3万元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企业珍惜名牌荣誉,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争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