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改革,注意发挥科技人员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引导转制类科研机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权益分配的激励政策。稳步推进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稳定支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建立科研机构创新能力评价机制,促进其提高创新水平和能力。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依托,积极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增强我省原始创新能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勘察设计单位,面向我省优势产业和企业联合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突破一批产业技术瓶颈。促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转化科技成果,对在省内转化的科技成果给予优先扶持。
11.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大力支持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公共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创办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科技“孵化器”,对各级科技“孵化器”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