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2008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6 浏览 32289 次
市直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办好1-2个控、参股公司。

  吉凤经济开发区:完成投资3亿元。新入园项目5个,新开工建设5个,8个项目投产。实现工业销售收入2亿元,实现税收2000万元。开发区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社会治安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完成应急管理任务。

  (四)州金融机构

  州人民银行、州银监分局、州农业发展银行、州工商银行、州农业银行、州中国银行、州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州办事处、州邮政储蓄银行:当年各项贷款净增幅度与gdp增速同步,贷款净增额与存款净增额同步。

  二、等级和奖励

  (一)目标管理考核分三个等级:优秀单位、良好单位和一般单位。按年终考核验收评分高低,分县市和州直目标管理责任单位两组,分别评定考核等级。县市组考核得分前3名为优秀,州直单位考核得分前15名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下为一般单位。优秀县市奖5万元,良好县市奖3万元;州直优秀单位奖3万元,良好单位奖1万元。一般单位不奖。

  (二)向上争取资金奖:州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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