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2008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6 浏览 32260 次
位全年向上争取无偿资金在上年基数上增加500万元奖励5000元,上不封顶。

  (三)重大项目贡献奖:实现下列目标的,每个项目奖2万元。

  1、吉首至怀化高速公路开工建设;

  2、张家界至花垣高速公路拿到工可批复;

  3、全州争取上级减免项目配套资金1.5亿元以上;

  4、乾州火车站新客站建设工程进入国家规划笼子,并拿到国家批文;

  5、黔张常铁路建设工程拿到国家批文;

  6、湘西整体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当年列入国家考查范围;

  7、古丈建立中国(湖南)茶叶研究检测中心;

  8、武溪千吨深水码头工程建设开工;

  9、花垣县锰锌交易市场建设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争取到其他重大项目,报州政府审定后可给予重大项目贡献奖。

  三、考核办法

  (一)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县市主要综合指标占74分,其中gdp、财税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全部工业项目投入各14分,招商引资、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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