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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1999-09-11
【实施日期】1999-09-1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
湘政发[1999]第2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
近几年来,我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围绕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合作组织这一目标,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农村市场,强化为农服务,深化内部改革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粗放、人员负担及债务包袱沉重,导致亏损不断增加,为农服务功能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结此,各地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扎扎实实地把供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