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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1995-02-11
【实施日期】1995-02-1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
鄂政办发[1995]第17号
1995年2月11日
为了有计划、有组织、规范化、系统化地开展农民技术教育,培养造就一代跨世纪的新型农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4]41号)精神,我省应在继续抓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工作的同时,在全省大力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
一、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6%,拥有农业劳动力1400多万人,每年还有40多万初、高中毕业生回乡就业务农。在加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农业的同时,抓紧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培养一支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民技术骨干队伍,系统提高农业劳动大军的科技文化素质,对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至关重要,是振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