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5-01 浏览 24745 次
>  (二)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农村的大多数岗位初步建立起“绿色证书”制度,为建立与现代化农业相适应的农民从业培训与资格证书制度奠定基础。

  (三)制定农民技术资格岗位规范,以及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考试考核办法,编写培训教材。

  (四)制定、完善“绿色证书”制度的配套政策措施,发挥“绿色证书”学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到2000年,使农业科技成果的总体推广应用率达到60%以上,使我省农业形成更为合理、更加高效的区域化、专业化、商品化生产格局。

  三、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组织与管理

  各县(市)政府应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在本县(市)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绿色证书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行业实施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日常工作。行业实施考评小组设在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在本行业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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